根据《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3〕45号)和《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大教字〔2014〕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决定自2013级学生起,实施学分制管理,为了确保收费学分准确,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核对收费学分,核对范围为:2013-2014-1至2016-2017-1学期,如有问题,及时反映,以便修改,数据报送财务部实施缴费后,不再改动。
附件里是系统统计数据,表中的“上课学分”为缴费学分,“免费学分”为成绩70分以下的课程,首次重修的课程学分。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核对,核对结果于11月15日前报管理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于长山电话:(0531)88364618
辅修专业.xls
管理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编辑:杨海军
编辑:管理学院双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