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和《山东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山大教字〔2017〕52号)要求,经各单位积极申报、学校评审和结果公示,确定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2项、二等奖37项、优秀奖12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上述获奖成果,充分展现了学校近几年在拔尖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通识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教材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全校广大一线教职医务员工在教学岗位上,辛勤工作、探索求新,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结晶,充分展现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德性为先、三位一体的“通识教育、创新教育和拔尖教育”本科教育体系,有力支撑了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的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学校将分别给予一等奖1.5万元/项、二等奖1万元/项、优秀奖0.5万元/项的奖励,并颁发证书以示表彰和鼓励。教师所获教学成果奖,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岗位聘任、绩效考核、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望各有关单位加大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力度,遵循“以立项促教改,以教改育成果,以成果谋发展”的思路,坚持内涵建设和质量发展,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研究和创新实践,深化本科教学综合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和发展一流本科教育。
山东大学2017年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pdf
山 东 大 学
2017年12月26日
编辑:管理学院本科教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