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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17年本科双学位招生简章及教学计划
    2017-05-02    访问

    为适应社会发展趋势,满足人才市场需求,培养综合性复合型人才,山东大学管理学院2017年继续面向本校学生招收双学位。

    一、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

    二、申请条件

    山东大学各学院2016级非管理学全日制统招本科生,满足山东大学辅修双学位条件。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学有余力,且主修专业课程学分绩点在70分以上。

    三、 开课计划教学安排与学费

    (1)课程从2017年暑期学校(7月10日—8月6日)开始;开学后利用双休日或晚上上课。

    (2)辅修第二学位的学生达到单独编班人数时(一般为40人),可以独立编班。未达到单独编班人数时,与普通专业学生混合编班。

    (3)学费按照学分收取。

    四、报名所带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成绩单原件一份;

    (2)山东大学修读本科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3)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五、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4月28日—5月19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到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知新楼B座520室)报名。

    六、录取

    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生申报情况择优录取。学生录取后,报教务处核准。管理学院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七、学籍的建立

    (1)辅修第二学位学生的学籍由本科生院统一建立。

    (2)学籍管理信息。第二学位学号系将原学号前两位号码改为“s”。专业号码不变。班名标有“辅”字;学籍状态和培养方式均为“校内第二学位”。其他信息参照原学籍建立。

    八.免修申请

    符合免修条件的可以申请免修,在本院修的课程名、内容相同,学分大于等于管理学院的课程学分,百分成绩达75分以上,可申请免修,经学院专家认定符合条件,可以免修。

    九、学位授予

    修读双学位学生必须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同时达到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所修专业的学位授予条件方可授予辅修管理学学士学位。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364618(于老师)

附件:

山东大学修读本科双学位申请表.doc

工商管理专业(辅修)培养方案(2017年版) .docx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辅修)培养方案(2017年版) .docx

会计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2017年版).docx

市场营销专业(辅修)培养方案(2017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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